2013年10月24日,院纪委、医风办组织我院新近签约的43家设备、耗材合作商家区域经理以上级别代表到我院进行“抵制商业贿赂规范商业行为”集体诫勉谈话,着重对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创造文明干净的经营环境方面进行了强化教育,提出规范商业行为的纪律要求。
会上,首先由医风办副主任石颖具体介绍我院多年来在“红包”问题管理和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原则、要求和主要做法,并对《天津市卫生行业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和“两高”对商业贿赂的细则进行了解析。随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伟进行严肃的强调讲话并指出,前一段时间在央视曝光“第一口奶”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更是给我们医疗单位和商家双方都敲响了警钟,从爱护和保护双方的角度要求与我院合作的商家要确保在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招投标及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廉洁经营,保持双方持续愉快的合作。特别重申发生商业贿赂行为的商家将被取消合作资格的严格制度要求。会后,商家与我院签订严格遵守制度,不进行商业贿赂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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