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妇假期如何计算?
二、生育津贴是如何计算的?
生育津贴是根据生育当月缴费基数除以30.4再乘以享受津贴的天数计算出来的
(生育津贴=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4×享受津贴天数)。
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产假后,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申领生育津贴。申领的生育津贴不是全部支付给女职工本人,因为单位已经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将支付给单位。如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单位应当将高出部分的“差额”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