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输血科的技师经常遇到患者问这样的问题:“大夫,现在都无偿献血了,为什么我们用血还要交钱?下面我院输血科副主任技师张卫民就为您讲讲为什么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却又“有偿输血”。
为什么是“无偿献血”呢?
目前施行的无偿献血政策是由199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确定的,与此同时也明确指出,卖血和接受卖血均属于违法行为。
生命离不开血液,输血是抢救危重病人的一种特殊医疗措施。在目前人造血液尚不能完全代替人体血液之时,临床用血只能靠健康人体捐献。只有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坚决制止买血卖血行为,才能保证医疗用血的质量,才能遏制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的艾滋病、肝炎等经血液传播疾病的传播,减少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限度地保护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身体健康。无偿献血是一种互救互助的方式,你今天献血救助他人,以后一旦自己或亲属得病之时,又会得到他人的帮助。
为什么“无偿献血”却又“有偿输血”?
血制品的成本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血液采集耗材,可直接计算到每袋血的主要是献血者的初筛、采血、血液成分制备、血液病毒灭活等过程所需耗材费用。
二是各类检测试剂,主要包括血型、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项目。
三是宣传费、纪念品、电费、停车费、血液储存费、运输费等。
也就是说收取成本费的是采供血机构,而并非医院。然而,血站的正常运转如果没有国家的支持和投入,而仅靠患者支付的血液成本费是远远不够的。
什么情况下可免费用血?
只要市民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血费”医保局按政策比例可给予报销,如果献血者曾参加无偿献血,其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指无偿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免费用血。
献血者本人献血超过1000毫升的(不含社会捐助和已报销的血量),终生免费用血,不足1000毫升的按献血量5倍用血,亲属可等量免费用血。
实质上,医保局、血站前后两次的政策性报销,已为“血费”买了单。
(输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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